当前农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 周 健最近出台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指出:“农村社会治理必须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其实,农村治理现代化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意,也是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
农村治理体制要不断创新。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以逐步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形式。目前村民自治体设置使得大部分村干部疲于应付事务,无暇顾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质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当将农村自治体区域与人口覆盖适度缩小,尊重农民意愿,将现有的单个自治体分解成多个自治体,由较小居民点或几个地缘性小组设立成独立自治组织。改革后,农民矛盾钝化,干部化解矛盾思路更为多元,协商民主得以充分发挥,同时服务效能显著提高,公共服务更为均衡,农村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农村治理体系要实现良性互动。农村综合改革要求 “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为此首先要科学界定乡镇政府和自治组织之间的职责,乡镇政府应当在 “权责对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指导,同时提供相应的经费、设施和条件保障,提高农村社会各类组织的积极性和承接能力。二是乡镇政府对农村自治权的行使进行必要干预和调节,让农村利益冲突处于可控范围内,避免农村自治力量无序扩张。三是充分保证农村自治权的高效发挥,最终形成以保障农民权利为目的良性互动关系。
农村治理方式要不断优化。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在于不断创新农村治理方式,激发农村治理活力。一是树立农民治理的主体意识,让农民自己决定利益分配,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到农村社会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事务中去。二是以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为基点,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三是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法律和政策,努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农村治理机制。四是以提高农村治理理念为指导,将农村治理与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紧密结合起来,在治理中促发展。 小手一抖,沙发到手!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我是个凑数的。。。 学习了,谢谢分享、、、 我是个凑数的。。。 帮你顶下哈!!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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