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解读
根据《扬中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八条:退休人员退休时,其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的,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很多参保者提出是不是连续缴满30或25年医保费,就可以不用再缴了?医保部门对缴费年限相关问题进行解答。1.达到缴费年限并非享受退休人医保待遇的唯一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需连续参保且必须满足缴费年限。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足缴费年限和连续缴费,缺一不可。例如,某男20周岁时参加职工医保,至50周岁时,连续缴费已达30年,此时仍需继续缴费直至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目前为60周岁),然后才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三类缴费年限的确定
2009年,根据《扬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解读》相关规定,我市将缴费年限分为三类:
(1)2005年12月3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保费的年限须满15年;
(2)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保费的年限须满20年;
(3)2010年1月1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保费的年限男性须满30年,女性须满25年。
3.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式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缴费年限未到上述规定,可按退休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所缺年限保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一次性补足有困难,也可逐年缴纳,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军龄可用于冲抵不足的缴费年限
军龄可在办理医保退休时出示,用以冲抵不足缴费年限部分。例如,某男有3年军龄,2012年首次参加职工医保,在60周岁办理医保退休时,连续缴费为20年。根据上述缴费年限的规定,他需一次性补缴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此时,3年军龄可算作保龄用于冲抵不足年限,他仅需一次性补缴7年,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此例中,不可理解为3年军龄折算成2009-2011年的参保保龄。
5.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缴费年限计算
我省规定,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参保人按规定将职工医保关系从外市转入我市并办理接续手续后,我市认可其在外市的参保时间,也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例如,某人2006-2015年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2016年3月起在我市某公司工作,那么他只要将医保关系从南京转入我市并补缴2016年1-2月份的保费后,其在我市的参保时间即为2006年,南京的缴费年限在我市也累计计算。 沙发!沙发! 小手一抖,沙发到手!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帮你顶下哈!!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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