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省社会保障卡使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的作用,现就我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应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自2017年4月1日起,自领取省社保卡之日起三个月后,停止原医保卡或二代身份证医保刷卡结算功能,只能使用省社保卡进行医保刷卡结算,医保个人帐户信息自动转接到省社保卡中。
2、至今仍未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到所在村(社区)人社服务站申请办理。
3、为不影响您的社会保险及时缴费及社保待遇及时领取,已领取省社保卡人员,请及时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签约手续及短信提醒功能,也可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方便个人缴费。
4、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扬中人社”微信,及时了解扬中人社信息及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通过与省社保卡绑定,查询个人的参保、缴费、养老、医疗待遇以及医疗刷卡明细等信息。
咨询电话:12333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10
沙发!沙发!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真是 收益 匪浅 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看帖回帖是美德!: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