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城市秩序谁来管?
5月21日晚上大概七点半钟,地税局门前马路对面停了一辆卡车,有一年轻人拿着话筒高声宣传他的产品,还有音乐伴奏,俨然一个小型的商品推介会。由于旁边站满了围观的群众,路边也停满了车子,推销人员更为起劲,激扬的声音在静谧的夜空穿透力极强,在周围几个小区(文化新村、文化西区、惠民小区)的上空回荡,如此高分贝的噪声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生活与学习,特别是有孩子上学(面临中考与高考)的家庭。拨通110之后,110的回复是这种情况在晚上十点之前发生不属他们管,应该由城管出面,并提供了城管的电话。再拨城管的电话,却没有人接听。由于无人管理,这个产品推介会一直持续到九点多才结束。因此想请相关职能部门解释一下在正常下班之后,这种情况应该归口哪个职能部门,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的管理?由此事联想到前一天晚上(5月20日晚九点左右)在利民市场北大门广场上看到的现象,门前偌大的广场上摆满了夜市大排档,中间只留下一个窄窄的通道仅供车子通过,想请问相关职能部门那里晚上是扬中规定的夜市大排档地点吗?如果是,为什么是横七竖八摆放?如果不是,为什么没有管理?人家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也的确需要下班有自己支配的自由时间 但应该明确归谁管
大城市也这样,有货到北京,白天不让办证,都是晚上进去,只是他们扰民就不对了
有几次晚上在三茅大桥上看见城管在管理来着!
110的回复是这种情况在晚上十点之前发生不属他们管,这个解释听起来有些别扭
在这位网友反映的情况中,当事人擅自将卡车停放在马路边经营,并用高音喇叭促销,对周围居民产生了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居民区及附近街道等区域22时至次日六时之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的活动。在其他时间进行集会、娱乐、促销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应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若警告后不改正的将按区域标准进行处罚。
我局近日已加大了夏季夜间巡查监管力度,对于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于近日对相关人进行警告并告知其若不改正将扣押其作业工具并依法严惩。
感谢广大网友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也要体谅城管的同志,毕竟是晚上9点了。再说了,老百姓也要吃饭啊,白天又不好做生意,晚上再不好做,吃什么啊?
看来晚上是没人管了
无奈啊,自己管好自己吧
城管对于噪声污染的管理在大白天还是比较好的,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打电话基本上就能来处理了,因为这样的事我已经举报了N次了,还基本能起作用,至于晚上,估计成管理真空了。但还是希望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多多为老百姓着想,可以把上班人员改成白班和晚班,晚班只要到九点半就可以下班,那时一般大家上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普通老百姓了,小摊小贩再怎么闹没人了也就会觉得没意思了,仅提提这个小建议,能否采纳还取决于城管执法部门的领导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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