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雪 发表于 2022-7-14 08:08:28

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27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由扬中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该公司厂区西南角水塘采集水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区西南角水塘pH为5.8,超过了相关排放标准。

查处情况: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20万元。

案例启示:本案中,因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管理比较粗放,污水管网等配套污水设施不到位,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有部分生产废水排入雨水池,导致雨水池超标,企业应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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