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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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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 15: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发型、首饰

    清代男子留辫,女子梳鬏,以各式簪、钗束发为饰。簪钗质地有金、银、铜、木之分,用者视贫富而别。女子戴耳环,也有戴手镯。民国初年,政府限令男子剪辫。男子或剃光头(称“和尚头”),或剪平顶,或留“西装头”;女子除有的老人仍梳鬏外,多结辫或剪齐耳短发,称“耳朵毛”。以各式发夹夹发,兼作装饰。未婚青年女子额上留齐眉短发,名“刘海”。
    建国后,青年男子剃光头、剪平顶的很少,大多剪“西装头”、“飞机头”;女子剪短发或结辫,仍以各式发夹为饰。70年代有烫发的。80年代,女子烫发成风,发型花式繁多,男子也有烫发的。老年男子大多仍剪旧式“西装头”,青年男子时兴留长发(少数有留小胡子的),难辨男女,人们戏称为“叔叔阿姨头”。

二、衣着

    1.帽子。清末民初,男子戴毡帽、西瓜皮帽。瓜皮帽顶缀各色丝绦顶、珠顶为饰。老年妇女戴帽箍,中青年妇女扎头巾,称“首捏子”。30年代,男子兴戴礼帽、风帽、压发帽、“猴子帽”、“汤罐头”等。40年代,男女均有戴绒线帽的。建国后男子戴解放帽、工人帽的居多,还有戴绒线帽的。至80年代,男女帽式多种多样,质地也越来越好。
    2.服式。清末民初,男子单衣为对襟短褂,长衫为大襟长袍,有的外罩马褂,并有绸带束腰。女子穿大襟短袄短褂,俗称“大袂头”。冬天,男女均加穿套裤(实为剪开的两只裤脚管)。20年代,女子穿旗袍的渐多。30年代,知识青年改穿中山装、衬衫的渐多。建国后,男子风行穿列宁装、青年装、学生装、中山装、棉大衣,多为蓝色或灰色。农村女子一般仍穿中装,青年女子亦有穿翻领西装、女式衬衫的。80年代服式变化较大,男女穿西装蔚然成风,茄克衫、拉链衫、两用衫、滑雪衫、喇叭裤、女子着连衣裙、旗袍裙、摺裙、筒裙、西装裙等等,款式新颖,色彩多样。
    衣料质地也不断提高。建国前,大多用自纺自织的“家机布”、“夏布”。建国后,家机布、夏布渐为棉布和化纤纺织品所取代。80年代,家机布、夏布已无人生产,丝绸、毛料、绒线衣服增多。1985年,全县人均购买棉布2.2米,化纤布5.2米,绸缎0.3米(以上均包括成衣),毛线及毛线织品0.1公斤,尼龙衫裤0.2件,棉毛衫裤0.3件,卫生衫裤0.1件。
    3.鞋袜。清末、民国时期,人们均穿布鞋,形式有鲇鱼头、大圆口、小圆口、尖口、方口等,棉鞋有两节头、“两片瓦”等。妇女穿绣花鞋。民国时期少数人穿皮鞋。70年代穿皮鞋的渐普遍,塑料鞋、胶底鞋也多起来。80年代,鞋子款式更多,旅游鞋、运动鞋等流行。旧时雨天多穿“钉鞋”(布制,上油防水,底加圆头铁钉防滑),20年代后渐为橡胶套鞋所取代。1985年,全县人均购买皮鞋0.2双,胶鞋球鞋0.5双。
    袜子原均为自制布袜,20年代渐穿“洋袜”(线织成)。70年代有丝袜、尼龙袜。女袜有短筒、长筒等花式。

三、饮食

    扬中人民的主食为大米,面食次之。
    扬中人民习惯一日三餐(贫者冬日有时两餐),农忙时上午加一餐“二顿早饭”,下午加一餐“晚茶”。主食有米饭、面条、粥(元麦粉)、白粥(粥中加白米)、菜粥(大米中掺和瓜、菜、豆、芋等,以菜为主,亦称“酸粥”、“咸的”),还有加工而成的馄饨、馒头、包子、烧饼、油条、圆子、粽子、米糕(亦称“水糕”)等,副食有瓜、菜、豆类、豆腐、百页、鱼、猪肉、羊肉、禽、蛋等。
    建国前,一般农户常年每天吃米饭者不多,大多吃粥、菜粥,贫者更以瓜菜代粮,平时很少荤食。如遇荒年,贫苦群众有吃“观音土”的。建国后,人民生活改善,食品结构变化很大。瓜菜代粮的渐少,70年代已很少有吃粥的。80年代有晚餐也吃米饭的,吃菜粥的也很少。副食品荤食增加,高档南货食品增加。1985年,农民家庭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为粮食306.2公斤,蔬菜80.8公斤,动植物油5.6公斤,猪肉13.9公斤,家禽0.9公斤,蛋类3.8公斤,鱼虾2.3公斤,食糖1.8公斤,酒7.1公斤。
    扬中人民时令节日食品因时而异(参见“时节习俗”节)。鬼节如清明、七月半、冬至,买鱼、肉、豆腐、百页烧“羹饭”敬祖宗。
    扬中人民热情好客,待客饭食从丰。亲友初次上门要烧“蛋茶”(煎鸡蛋或煮鸡蛋)等。喜庆日宴客,建国前、建国初宴席以六碗菜为主,俗称“六大碗”。70年代宴席日益丰盛,80年代莱肴有冷盘、热炒、烧菜、汤等,每席菜肴多至10余道。

四、居住

    扬中居民的祖先,大多是附近各县来沙洲垦荒定居的贫民。他们结茆为庐,以后逐渐建草房,少数富有者建成瓦房。至1949年,扬中县居民80%以上的住房是草房。住房结构形式有:
    1.草棚。称“滚铺楼”,以芦材、竹枝搭架,“根根椽子到地”,山头开扉门。
    2.草屋。树木、竹子为骨架,四周围芦芭或砌土垡为墙,屋顶苫盖稻草或麦草。大多为三架梁或五架梁,檐高五、六尺不等,常需换草苫盖。
    3.楞摊瓦。以树木为梁、柱,树或竹子为椽,芦芭、土垡为壁,屋顶薄盖小瓦,大多为五架梁,檐高六、七尺不等。
    4.瓦房。树、杉木为梁、柱、椽,砖墙,厚盖小瓦,有椽子上铺望砖再盖瓦的,富家考究者室内四周墙上均附有木板,隔墙亦用木板。有五架梁、七架梁,檐高6~9尺不等。上洲多“闷葫芦”式,四周砌墙,居中一间无敞步檐走廊;下洲多“锁壳式”,旧式锁形,居中一间有敞步檐走廊。有的正屋两边有厢屋(即“包厢”),称“两龙爪”。
    房屋多按狭长形自然埭横排,屋前有小块场地,有道路、菜园、河塘,屋后为竹园、河塘。河塘两岸植树,菜园内种菜,有的还植桃、梨、杏、枇杷等果树。房屋一般三间一栋,左右各户均不相连。如兄弟二人析居,则“哥东弟西”,各居一间,中间堂屋合用,父母则多居厢屋。
    建国后,50年代草棚基本绝迹。以后草房逐渐改为瓦房。70年代瓦房檐高有9尺、1丈至1丈以上的。70年代后期,80年代掀起建房热,新房鳞次栉比,楼房(大多为两层楼)日移增多,瓦平房日益减少。1984、1985年,扬中农民平均每户年内所建房屋间数分别为0.2间、0.1间;平均每人年内所建房屋面积分别为1.2平方米、0.6平方米;平均每户年末使用房屋间数为3.7间;平均每人年末使用房屋面积分别为18.8平方米、19.5平方米。

五、文化娱乐

    抗战前,扬中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较为丰富,除春节期间玩花船、唱麒麟、舞龙灯、舞小狮子等以外,平时还能看到春戏、秋戏(庆祝丰收)、青苗戏(祈祷庄稼生长旺盛)、庙会戏、开光戏(新塑菩萨或旧菩萨重塑谓之开光)、寿诞戏、禳灾戏(火灾、蝗灾、旱灾、水灾等)、还愿戏、渔汛戏等等。演出多为木偶戏班,大戏(即京戏)较少。30年代末,“滩簧”(又称文明戏)在扬中流行。演出时当农闲,多为日半本(当时盛行唱“本头戏”,如《穆桂英挂帅》分上、下两本唱完)、夜半本,也有演夜戏“两头红”的,即太阳将落山开锣、演至次日晨太阳出。此外,还有走江湖做把戏的,多在逢集时演出于街头。抗战开始,文化娱乐日趋萧条。
    建国前,三茅、八桥等大集镇始有简陋的戏院,常有外来戏班子演出。民间下象棋、拉二胡自相娱乐者不多。有的以赌为乐,搓麻将、扒纸牌、掷骰子。
    解放后,赌风渐敛。各区乡先后建立农村俱乐部、文化站、文化中心,组织业余剧团、文艺宣传队,经常组织宣传演出。至1985年,各乡镇都建有文化中心(内设图书阅览室、乒乓球、棋类活动室等)、电影院,组织了文艺宣传队,放电影、演戏做到经常化,外县、外省剧团、歌舞团也常来演出。群众买收音机、收录机、电视机的日移增多。据抽样调查,1985年,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收录机26台,黑白电视机33台,彩色电视机7台;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收录机17台,黑白电视机25台,彩色电视机2台。农民购买文化娱乐用品的支出也大幅度增长,1983年人均4.3元,1985年增至21.1元,为1983年的4.9倍。扬中人民的文娱生活日益丰富多采。转自:扬中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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