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1944|回复: 3

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复制链接]

1378

主题

173

回帖

6382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382
发表于 2021-8-7 16:1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检测工作,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行为,降低检测价格,减轻群众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3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编码250403092、L250403092)价格调整为65元/次,项目内涵不变,并明确为单采单检价格。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编码250403092-a)原说明中仅指“混合检测,限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调整为“指混合检测,包括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允许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陪护人员等采用混采方式提供检测服务,并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编码250403092-a)收费。

三、医保支付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从2021年8月7日零时起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4-20 11:08 , Processed in 0.09542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