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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广使用“镇江通行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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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1 07:5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镇江通行码”的通告

为高效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工作,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镇江通行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功能

“镇江通行码”是为人员轨迹留痕开发的专用场所二维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时,通过智能手机扫码,自动上报人员信息及进入场所时间,为快速精准追踪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数据支撑。

二、应用范围

全市公共场所均需生成、张贴“镇江通行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住宿场所、购物场所、医疗机构、金融机构、旅游景区、宗教场所、中介机构、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文体娱乐场所、交通场站及卡口、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以及来访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三、生成方式

各公共场所生成专用“镇江通行码”二维码方式:用智能手机在各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镇合意”APP,注册成功后,登陆、进入“疫情防控”专栏中的“镇江通行码”模块,准确输入公共场所相关信息,生成该场所专用“镇江通行码”二维码。

四、扫码登记

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可通过“镇合意”APP、支付宝或微信“扫一扫”功能,现场扫描“镇江通行码”,完成登记上报。

对于不能进行扫码的人员(例如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登记:

方式一:由同行人员或场所管理人员扫“镇江通行码”后点击“替他人上报”或“代他人出行登记”,代为完成登记。

方式二:凭有效身份证件,由场所工作人员对相关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等信息做好人工登记并留存。

未扫码上报或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五、使用要求

1.各场所生成专用“镇江通行码”后,应制作并张贴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供人员进入扫码。人员流动较大或有多个出入口的场所,必须多点位张贴,确保扫码通行效率。各类综合体可在楼内每层、每个单位生成各自的“镇江通行码”,确保人员精准定位。

2.各类公共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入场人员扫码登记,确保“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并同步做好“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对“健康码”红色、黄色人员以及“行程码”带*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

3.各镇(街、区)、各有关单位要对公共场所使用“镇江通行码”工作加强宣传、指导和督促。


扬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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