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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0时10分,市气象台升级发布第9号台风“巴威”橙色预警信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12日0时18分提升全市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Ⅱ级。 一、我市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终止前,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一)各类户外在建工地和户外作业停工,停止室外(露天)经营场所和户外营业。 (二)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停止组织暑期学生各类户外活动。 (三)长江、内河航道停航,船上人员上岸,暂停农村、山区公交线路,“两客一危”车辆停运。 (四)旅游景区、景点、公园和山区、临水农家乐、民宿停止运营。 (五)关闭沿江沿河水库大堤、堤顶公路和临水设施,及时管控受淹路段和风险区域。 (六)转移安置临时工棚、危旧房屋、农业设施和看护用房、地质灾害风险区、有风险的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和其他高风险区域人员,需进行转移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转移至安全处,不擅返。 二、及时加固或拆除室外悬空、高空设施以及简易临时建筑物,清理户外、阳台摆放物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三、非必要不外出,外出要注意避开山体、水边、低洼、地下空间、易倒伏和高空坠物等风险区域。 四、注意车辆停放安全,避开低洼地段、广告牌下和树枝茂密处等危险区域。有车库(位)进水、漫水等安全隐患的,就近选择在道路两侧停车避险。 五、各类地下空间要落实管控措施,一旦有受淹风险及时关闭。
镇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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