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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6年度住院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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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22: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缴费标准
     2016年度缴费标准为:30周岁及以下750元;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850元;4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下、男60周岁及以下1000元;女已年满55周岁、男已满60周岁1200元。参保人首次参保缴费时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如连续参保缴费,可一直按首次参保缴费时所在年龄段的缴费标准缴纳住院保险费。2016年度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逾期3个月即2016年3月31日前仍未缴费的,视作中断参保,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最低缴费年限
     住院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即:参保人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如连续参保缴费已满20年,或连续参保缴费虽不足20年,一次性补足后,可不再缴纳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继续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举例:某男从25周岁开始参加住院保险,连续缴费到45周岁时已满20年,但仍要继续缴纳,直至缴到60周岁,方可不缴费。
   
    年度结算限额
     年度结算费用限额与连续参保年限相关,具体为:参保人连续参保二年及以下年度结算限额为3万元,二年以上、五年及以下为5万元,五年以上为10万元。
     参保人连续缴费20年及以上,且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后,年度结算费用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住院补偿
     起付线:为400元,起付线以内的由个人承担。
     报销比例:超起付线的部分,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75%。如转外就诊,个人还需承担相应先付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
     已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补偿分别计算,先由居民医保补偿,再由住院保险补偿,但补偿率总计不超过可结算医疗费用(指医保目录内费用)的100%。
     举例:某参保者同时参加了我市住院保险和居民医保,在市人民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5万元,其中医保范围外费用1万元。按居民医保和住院保险政策分别计算,可分别获得25175元、31680元。根据“补偿率总计不超过可结算医疗费用的100%”,该参保者最多可报销4万元,先由居民医保支付25175元,再由住院保险支付14825元。
   
    特病门诊费用报销
     癌症患者门诊放化疗、肾病患者门诊透析每个疗程为一次住院,按住院政策结算补偿费用。该门诊费用由患者先行现金垫付,再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住院保险怎样转为职工医保?
     缴费标准。从住院医保转入职工医保,如参加住院保险期间未报销过医疗费用的,仅需补缴应缴职工医保费中统筹部分与实缴住院保险费的差额;如参加住院保险期间报销过医疗费用的,需全额补足应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实缴住院医疗保险费的差额 (前5年所缴住院保险费不可用于冲抵),个人账户不予计入。
     缴费年限。按上述方式缴费后,最低缴费年限按首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所在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执行,补缴差额的年限视作实际缴费年限。如某参保者从2006年开始将住院保险转为职工医保,则其首次参保职工医保的时间就视为2006年,执行最低缴费年限20年的规定(职工医保规定,2006年前参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2006-2009年参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2009年后参保的,男最低缴费年限30年、女最低缴费年限25年)。
     医疗保险待遇。从补缴保费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结算,同一年度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时须扣除当年度住院医疗保险封顶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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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22: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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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21: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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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9 09: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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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9 19: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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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22: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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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8: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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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0: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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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0: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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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21: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支持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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