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80|回复: 11

打工意外遇重伤无人担责 法律援助为外乡人讨说法

[复制链接]

79

主题

1

回帖

255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255
发表于 2015-12-17 21: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安徽籍在镇务工人员刘某来到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向援助律师表达谢意。如今刘某已经拿到全部赔偿款,安心地踏上了返乡路。

去年初,刘某在老乡介绍下来到扬中打工。去年4月,刘某受施工负责人王某的指派,来到扬中某小区一地下停车场进行室内施工。当时停车场附近有未完工的没有井盖的窨井,四周没有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任何防护措施。当天下午5时许,刘某下班途经窨井,未留神跌入深达3米多的窨井中,当即昏迷不醒。

经过医生全力治疗,刘某保住了性命,然而由于受伤严重,刘某三根肋骨骨折,并伴有腹腔出血,经查为外伤性脾脏破裂,手术中其脾脏被切除,住院3周才出院。

据了解,刘某住院治疗23天,手术以及医疗费共计近3万元,这笔钱已由施工负责人王某垫付。出院后,刘某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王某认为,刘某应为受伤负责,且王某已支付了治疗费,不愿赔偿。双方为此多次交涉,均没有结果。

一个月后,刘某向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了解基本案情后,法援中心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并指派江苏正新律师事务所王文浪律师办理。承办律师就基本案情与刘某沟通,发现他连证明雇佣身份的凭证以及工资报酬单据等主要证据都没有,律师立即向刘某工友取证。

随后,援助律师搜集材料,整理证据,并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刘某随后按法院要求,前往专业司法鉴定所就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及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进行鉴定。经鉴定,刘某因意外切除脾脏,已经构成人体损伤八级伤残,其误工期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护理期为60日。

据此,承办律师进一步明确各项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经法院审理,认定刘某与王某存在雇佣关系,刘某因事故受伤各项损失合计26万多元,王某对此事故承担70%的责任,即18万多元,最终王某全额支付了赔偿费。(王秀萍 沈湘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4833

回帖

491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13
发表于 2015-12-17 21: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826

回帖

5624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24
发表于 2015-12-17 21: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726

回帖

4711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711
发表于 2015-12-20 21: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4862

回帖

4947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47
发表于 2015-12-21 17: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4737

回帖

472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729
发表于 2015-12-24 00: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813

回帖

4880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80
发表于 2015-12-27 12: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真的很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734

回帖

480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02
发表于 2015-12-27 21: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 收益 匪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4879

回帖

4958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58
发表于 2016-1-7 11: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4773

回帖

560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03
发表于 2016-1-13 13: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帮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5-6-29 07:58 , Processed in 0.10189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