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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6 21: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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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师范”全称“扬中县培根简易师范学校”,位于扬中市油坊镇长旺村,原为庆善公所。培根师范旧址属清末四合院建筑,砖木结构,青瓦白墙、具有典型的江南民居的特点。旧址共有两进主房10间,两边厢房四间,外部青砖、青小瓦,内部柱梁椽的木结构,经2000年整修后,保存较好。1985年,被扬中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
2000年8月,“培根师范旧址”被列为镇江市级文保单位,我局在镇江市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向省文物局争取了8万元维修资金对原有建筑进行全面修缮和加固,按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要求,在院内竖立了醒目文保单位等级标志碑,并及时健全完善文物档案记录相关工作。在政府和多方的重视和关心下,整体建筑及周边控制地带和保护范围一直维护较好。
2009年1月,在未经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知晓和许可,镇江洋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取得当地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土地所有单位的同意后,在文保单位本体南侧搭建了临时生产厂房,东侧建起两层办公楼,将“培根师范旧址”包裹在内,对整个文物点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鉴于既成事实,期间扬中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与该公司签订了《培根师范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协议书》和《关于“培根师范”保护的补充协议》,力求在协议的框架和约束下,使“培根师范旧址”今后或相当长的时间内得到更完好的保护。
目前该公司正在规划选址,建造新厂区,我局将与油坊镇政府沟通联系,与该公司商谈,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企业生产的矛盾。 市文广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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