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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一醉酒男子想起要举报线索,驾车至派出所“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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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7 10:53: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中一醉酒男子想起要举报线索,驾车至派出所“自投罗网”

醉酒男子开车驶入派出所,只为向警方举报案件线索。

2019年12月的一个晚上,扬中市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通知,疑有一名男子驾驶轿车进入派出所。从该男子歪歪扭扭地驾车行驶路线和含混不清地谈吐来看,派出所民警认为其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立即赶往现场的交警,在派出所内逮住了喝高了的老刘。

经酒精检测和抽血化验,老刘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竟高达240mg/100ml。这一数据,显然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次日,清醒后的老刘道出了他醉酒驶入派出所的原由。

原来,当晚他在扬中市区的一家酒楼,与亲朋好友聚餐饮酒。推杯换盏不自觉间就喝了两三杯,而老刘在朋友间素有“千杯不醉”的称号,平时喝个一斤白酒都不会醉。

宴席散后离开之际,老刘突然想到自己有传销案件的线索,需要向公安机关反映。同时,根本不将两三杯放在眼内,自认为自己还很“清醒”的他,当下决定立马去派出所举报。之后,他便驾车沿扬中扬子西路、中电大道、天后宫路行驶至扬中市局城西派出所。

就这样,醉酒驾车的老刘“自投罗网”,被逮了个正着。清醒后,得知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老刘万分懊悔但为时已晚。

承办检察官表示,老刘举报的行为可嘉,但违法醉驾必须依法惩处。具体到本案中,老刘的醉驾行为缺乏犯罪以后投案的“主动性”。但是,结合其到案后的情况,可以对其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理。

目前,该案已由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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