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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疾控中心7月31日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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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1 22:3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中市疾控中心7月31日重要提醒

2021年7月31日,市疾控中心接省疾控中心推送的南京市江宁区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市1名人员7月25日与江宁区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乘坐同一高铁同一车厢,经当地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我中心接函后立即开展调查和摸排,目前该名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样品正在检测之中。


该人员于7月29日来扬,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我委已对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扬期间,该名密切接触者还到过我市部分公共场所,行程轨迹如下:


7月29日17:50-19:40期间在一品江南鸿翔面馆(翠竹南路407号)就餐。19:40-20:00期间在佳吉盛超市(新汽车站对面)购物。

7月30日5:40-6:00期间在小武早餐店就餐(新扬路中扬菜场49-18号)。11:20-12:00期间在新坝镇联合一家镇江锅盖面馆就餐(联合中心校西侧)。

由于这些场所人员流动复杂,无法精准确定接触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市疾控中心发出重要提醒,上述时间段到过上述公共场所的人员,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请相关人员主动做好防疫相关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就近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附采样点名单)。

2.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扬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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