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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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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3 07:44: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第12号)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4月23日零时起重点公共场所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1.以下人员密集、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全市范围内麻将馆、棋牌室、酒吧、网吧、KTV、游艺游戏室及游艺游戏设备、密室脱逃和剧本杀等密室桌游、电影院等娱乐场所,美容院、足浴店、足疗店、养生馆、保健按摩店、浴室、洗浴中心、减肥、采耳、艾灸等休闲场所,室内宗教场所,室内文博场馆、健身馆、游泳馆等文化体育场所等。

2.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托育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服务。

3.所有医疗美容机构和社会办诊所、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停诊。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提倡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一人。

4.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继续全封闭管理。

5.允许开放营业的各类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从严从紧落实测温、扫“镇江通行码”登记、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等管控措施。各类场所必须严格控制人员流量,不得超过最大接待能力的50%,有条件的实行预约制。未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停业整顿。

6.严格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各类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严格控制同一时间段进店就餐、取餐人数,一律不得超过最大接待能力的50%,且必须通过张贴桌椅提示贴等形式予以明确。严禁接待举办一次5桌以上(含5桌)的集体聚餐活动,暂停民间办酒公司营业。鼓励到店自取、外卖订餐。

7.加强对城市广场、开放式公园等室外公共场所管理,不得组织人员集聚的相关活动。

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扬、非必要不外出”,原封控区、管控区硬隔离有序拆除,扬中市域内可有序流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与配合!

扬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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