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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羽毛球

医保刷卡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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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刷卡的品种范围与定点药店实际经营的品种数量是两个概念,医保中心要求定点药店至少190多种常用药不能少.有些药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属乙类控制药品,需个人先承担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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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医保中心并未限制或忽悠参保人正常的持卡就医、购药行为,但医保卡使用中的“冒名顶替”、“以药换药”、“以药换物”等属医保违规行为,套取医保基金更是违法行为。

二、“总量控制,定额结算”是全国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药)机构的结算、管理方式,并不针对参保个人,定点医疗(药)机构分解到每个参保人也是医保违规行为。

三、医保经办机构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医保服务和管理,依据医保政策严格管理,不作为或超越医保政策的乱作为同样也是错误的。

以上就是我的帖子要表达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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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实:
   据我在华康的一位朋友透露:华康最近几个月可是交给你们不少罚款啊!每个能刷卡的店每个月都是交给医保中心好几万啊!是因为签合同的时候是要保证24小时刷卡的,(不保证不行啊)你们对每个能刷卡的店一个刷卡限额的,超过了这个限额要交刷卡额的百分之30还是35的吧。为了不得罪你们,华康是每个店都24小时耍,然后这个30--35,基本上就是利润都给你们了。
   我想问的是:他们为人民(你们)服务了,你们是如何使用这笔罚款的?
   不好意思,透露一点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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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中心一向重视职工的自律教育。医保中心的职工与所有参保人一样执行相同的医保政策,享有相同的保障待遇,如有违规行为,同样按政策规定处理。

平均处方定额是在对我市多年医疗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并按高于镇江市区的标准确定的。我市定点医疗(药)机构执行得比较好的占多数,少数定点药店不顾病情需要对参保人一概限额是违规的。全市总体情况,药店购药每次在35元以下的约占6成,35元以上的约占4成。从用药的安全性、药品的有效期、减少浪费的角度来看,在药店自行购药宜以常用的非处方药为主,一次购药剂量也不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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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是参加招标的药店在投标时作出的承诺,中标后理应遵守。

    华康店超月度总量指标确有其特殊性。总量指标是按中标药店评委考核的名次从高到低分配的。在城西区四家中标药店中,华康店列第三位,因而分配的总量较少。但由于参保人多年的购药习惯,去华康店购药的人较多,这就导致一方面华康店超,另一方面其他有的药店总量却用不完,这是始料未及的。华康店作为我市1995年以来的老定点药店竞争不过新入围不久的定点药店自身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医保中心与定点药店采取月度预结算,年度总结算的办法。某个月超不代表全年也会超。前几个月的高刷卡量是不正常的,自4月份已开始下降。回归正常后,全市全年定点药店总量基本上是够用的。

    医保基金一律存在市财政专户上,与定点药店结算时,医保中心向财政申请,将资金(定点药店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给定点药店,月度超总量暂未结算拨付的部分仍在财政专户。医保中心无论单位或个人与你所说的“罚款”是没有一分钱的利益关系的,医保中心无丝毫的罚款利益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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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就拿我自已为例.我每年自己交1680元的医疗保险.然后返还几百块钱到个人帐户.然后我拿着这张卡去医院看病去药店买药.用掉多少卡里就减去多少,可以用卡去付的就用卡里的钱,不能用的就用现金.其实有没有这张卡对于我来说好像没什么意义.交费的时候你把返还的钱减去少交点就是了.我也不要用卡去支付我直接用现金支付不是一样了.对于我们这群自己交保费的人群来说根本就不会存在你们说的那些现象.但现在有这个现象出现我倒要问问是怎么回事呢?问题出在什么人的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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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医保定点药店1995年刚开始有的时候只有3家,2008年扩大到6家,今年通过公开招标又新增了1家。在总结招标经验的基础上,我中心会适时扩大定点药店数量,进一步方便参保人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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